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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script的递归函数_js递归函数的例子

前端技术网 前端技术网 发表于2024-01-27 22:09:12 浏览701 评论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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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js如何实现递归函数

js中的递归函数就是指的是在代码中调用自身的函数,它具有三个特征分别是当输入错误时发生终止的终止条件,基本案例它是递归函数的目标,递归即函数实现的功能

递归函数指的一个函数调用自身函数,接下来在文章中为大家分享的是在js中如何实现递归函数,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javascript的递归函数_js递归函数的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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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可以使用JavaScript从函数的外部或者是在其他函数中调用函数。甚至是可以从内部调用函数。当一个函数调用自身时,就称为递归函数,例

<script>

function demo(x){

if(x< 0) return;

if(x=== 0) return 1;

javascript的递归函数_js递归函数的例子

return x* demo(x- 1);

}

console.log(demo(3));

</script>输出结果为:6

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在return x* demo(x?-?1)中实际上是再次调用自身函数(demo(x-1)),但是其参数比第一次调用的参数少一个,这就是递归函数

递归函数的三大特征

终止条件

终止条件就类似于紧急制动器,它在输入错误的情况可以防止递归,在上文的案例中“if(x< 0) return”就是设置的终止条件,所以说当输入负数时就不会运行递归函数。

基本案例

基本案例就是递归函数的目标。基本案例通常是放在一个if语句中,在上文的案例中“if(x=== 0) return 1;"就是一个基本案例,因为当x的值减少到0时就能成功的确认阶乘值了

递归

递归就是实现的功能,在上例中“return x* demo(x?—?1);”就是递归函数实际发生的位置,将函数返回的值x乘以demo(x-1)的值就是我们最后所要求的值

例:

<script>

function revStr(str){

//终止条件

//str===''是基本案例

if(str==='') return'';

//递归

return revStr(str.substr(1))+ str[0];

}

console.log(revStr('cat'));

</script>输出结果为:tac

总结:

二、javascript实现继承有哪些方式

Javascript的继承在很多书里面细致的分了很多种类型和实现方式,大体上就是两种:对象冒充、原型方式。这两种方式各有优点和缺陷,这里我给你先列举出来,再从底层分析区别:

(一)对象冒充

function A(name){

this.name= name;

this.sayHello= function(){alert(this.name+” say Hello!”);};

}

function B(name,id){

this.temp= A;

this.temp(name);//相当于new A();

delete this.temp;//防止在以后通过temp引用覆盖超类A的属性和方法

this.id= id;

this.checkId= function(ID){alert(this.id==ID)};

}

当构造对象B的时候,调用temp相当于启动A的构造函数,注意这里的上下文环境中的this对象是B的实例,所以在执行A构造函数脚本时,所有A的变量和方法都会赋值给this所指的对象,即B的实例,这样子就达到B继承了A的属性方法的目的。之后删除临时引用temp,是防止维护B中对A的类对象(注意不是实例对象)的引用更改,因为更改temp会直接导致类A(注意不是类A的对象)结构的变化。

我们看到了,在Js版本更新的过程中,为了更方便的执行这种上下文this的切换以达到继承或者更加广义的目的,增加了call和apply函数。它们的原理是一样的,只是参数不同的版本罢了(一个可变任意参数,一个必须传入数组作为参数**)。这里就以call为例子,解释一下用call实现的对象冒充继承。

function Rect(width, height){

this.width= width;

this.height= height;

this.area= function(){return this.width*this.height;};

}

function myRect(width, height, name){

Rect.call(this,width,height);

this.name= name;

this.show= function(){

alert(this.name+” with area:”+this.area());

}

}

关于Call方法,官方解释:调用一个对象的一个方法,以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。

call(thisOb,arg1, arg2…)

这也是一种对象冒充的继承,其实在call方法调用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也是上下文环境变量this的替换,在myRect函数体中this肯定是指向类 myRect对象的实例了,然而用这个this作为上下文环境变量调用名字叫Rect方法,即类Rect的构造函数。于是此时调用Rect时候对this的赋值属性和方法都实际上是对一个myRect的对象进行。所以说尽管call和apply并不是仅仅为了继承而新增的方法,但用它们可以模拟继承。

对象冒充继承就是这么一回事,它可以实现多重继承,只要重复做这一套赋值的流程就可以了。不过目前真正大规模使用得并不多,为什么呢?因为它有一个明显的性能缺陷,这就要说道OO的概念了,我们说对象是成员+成员方法的**,构造对象实例的时候,这些实例只需要拥有各自的成员变量就可以了,成员方法只是一段对变量操作的可执行文本区域而已,这段区域不用为每个实例而**一份,所有的实例都可以共享。现在回到Js利用对象冒充模拟的继承里,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针对this而创建的,也就是所所有的实例都会拥有一份成员方法的副本,这是对内存资源的一种极度浪费。其它的缺陷比如说对象冒充无法继承 prototype域的变量和方法就不用提了,笔者认为前一个致命缺陷就已经足够。不过,我们还是需要理解它,特别是父类的属性和方法是如何继承下来的原理,对于理解Js继承很重要。

(二)原型方式

第二种继承方式是原型方式,所谓原型方式的继承,是指利用了prototype或者说以某种方式覆盖了prototype,从而达到属性方法**的目的。其实现方式有很多中,可能不同框架多少会有一点区别,但是我们把握住原理,就不会有任何不理解的地方了。看一个例子(某一种实现):

function Person(){

this.name=“Mike”;

this.sayGoodbye= function(){alert(“GoodBye!”);};

}

Person.prototype.sayHello= function(){alert(”Hello!”);};

function Student(){}

Student.prototype= new Person();

关键是对最后一句Student原型属性赋值为Person类构造的对象,这里笔者解释一下父类的属性和方法是如何copy到子类上的。Js对象在读取某个对象属性的时候,总是先查看自身域的属性列表,如果有就返回否则去读取prototype域(每个对象共享构造对象的类的prototype域所有属性和方法),如果找到就返回,由于prototype可以指向别的对象,所以Js解释器会递归的去查找prototype域指向对象的prototype域,直到prototype为本身,查找变成了一种循环,就停止,此时还没找到就成undefined了。

这样看来,最后一句发生的效果就是将父类所有属性和方法连接到子类的prototype域上,这样子类就继承了父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,包括name、 sayGoodbye和sayHello。这里与其把最后一句看成一种赋值,不如理解成一种指向关系更好一点。这种原型继承的缺陷也相当明显,就是继承时父类的构造函数时不能带参数,因为对子类prototype域的修改是在声明子类对象之后才能进行,用子类构造函数的参数去初始化父类属性是无法实现的,如下所示:

function Person(name){

this.name= name;

}

function Student(name,id){

this.id= id;

}

Student.prototype= new Person(this.name);

两种继承方式已经讲完了,如果我们理解了两种方式下子类如何把父类的属性和方法“抓取”下来,就可以自由组合各自的利弊,来实现真正合理的Js继承。下面是个人总结的一种综合方式:

function Person(name){

this.name= name;

}

Person.prototype.sayHello= function(){alert(this.name+“say Hello!”);};

function Student(name,id){

Person.call(this,name);

this.id= id;

}

Student.prototype= new Person();

Student.prototype.show= function(){

alert(“Name is:”+ this.name+” and Id is:”+this.id);

}

总结就是利用对象冒充机制的call方法把父类的属性给抓取下来,而成员方法尽量写进被所有对象实例共享的prototype域中,以防止方法副本重复创建。然后子类继承父类prototype域来抓取下来所有的方法。如想彻底理清这些调用链的关系,推荐大家多关注Js中prototype的 constructor和对象的constructor属性,这里就不多说了。

三、这是一个Javascript函数,为什么最后要写上 return (1);呢

其实这是很基础的东西的,一个运算里有一个IF条件句的,这样形成一个分支,你可能没有看到else,但这个分支与有else是一样的.因为return会返回出整个函数,也就是说if条件成立,则return(calc(n-1)*n)进行返回了,就没有机会再去执行return(1)这样的一个语句了!

但这个三楼说的没错,这是一个自身调用的递归函数,也就是说在函数的内部自身调用了自身.但是递归函数必须有另一个特性,就是有穷性,最终必须要调用到一个有尽的情况,而return(1)就是保证了这个有尽性的,否则你的递归一条调用下去不就成了死循环了吗?

从算法上也一眼可以看出,这是一个计算阶乘的递归算法的.三楼的解释是不错的,比较着我的说明,你就能理解的.

但对于这类的问题,只用来\学习的,因为递归调用要不断的保留现场,所以对于内存的使用特别大的消橇的,一般这样的程序改为循环就可以了,没有必须使用递归的.这里可能是一个书上的例子教你递归的使用方法呢!

关于javascript的递归函数_js递归函数的例子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能帮助到您。